【青衣車禍】國泰員工上班遇車禍屬工傷 兩死者最少獲40萬元工傷賠償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1/30 18:24

最後更新: 2018/11/30 18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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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中有2名國泰員工死亡。(黃傑偉攝)

青衣恐怖車禍釀成5死32傷,包括28男9女,其中2男2女屬旅巴乘客,再加上一名的士司機,其餘為旅巴乘客。
意外中有18名死傷者為國泰航空的員工,死傷者分別從事餐飲部、地勤、飛機維修及機場後勤服務。國泰航空發聲明向死者家屬致以最深切的哀悼。而國泰行政總裁何杲亦有到醫院慰問傷者,並稱:

現時首先要處處的是協助在意外中受傷的員工及死者家屬渡過難關!

何杲又指,16名在意外中受傷的員工,仍有3人留醫,死傷者分別從事餐飲部、地勤、飛機維修及機場後勤服務,又指出今次死傷的員工一律當工傷處理。

國泰航空公司本地職員工會主席朱賢昌則指,2名在意外中死亡的國泰員工,分別任職地勤及餐飲部,暫時未收到死者家屬求助個案。

至於涉事旅遊巴由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營運,為國泰航空員工提供接送服務,員工需預先登記,在其八達通上加入識別資料,才能乘坐有關車輛,平均繳費20多元一程車。

律師黃國桐表示,若僱主提供交通工具,即使僱員需支付部份交通費,當遇交通意外時,僱員亦屬上下班時間,應可獲工傷賠償;相反,若員工自費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時,遇上交通意外,就不屬工傷,只能向公共交通工具的所屬公司索償。

而在今次意外中,受傷及死亡的國泰員工,應屬工傷可向國泰索償;至於其餘十多名傷者及死者,則需視乎他們的乘車是否由僱主安排。

另外,勞工處回覆TOPick時表示,《僱員補償條例》訂明,若僱員以乘客身份,乘坐由僱主運作或安排的交通工具,往返工作地點途中遭遇意外(公共交通工具除外),在不論過失的大前提下,均可獲得補償。而受傷僱員在放取工傷病假期間,可獲4/5薪金的賠償,但限期為24個月。

至於醫療費用,僱員每日住院的索償費為$300;非住院醫療賠償為$370。另外,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指出,致命個案的僱員補償金額,需視乎死者的年齡,當中包括:

  • 40歲以下:84個月的收入(每月收入上限:$28,360)或最低補償金額($408,960),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;
  • 40歲至56歲以下:60個月的收入(每月收入上限:$28,360)或最低補償金額($408,960),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;
  • 56歲或以上:36個月的收入(每月收入上限:$28,360)或最低補償金額($408,960),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。

根據上述資料的計算方法,在意外中死亡的國泰員工,分別是任餐飲服務員的湯麗貞(47歲),以及地勤員工顏浩斌(30歲),他們最少可獲40萬元的工傷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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